为加强学生的国歌奏唱、升国旗的礼仪教育,按照黔教办(2015)36号文件精神,决定开展此项教育、纪念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:
一、教育内容
(一)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(见附件1)
(二)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(见附件2)
(三)国歌奏唱礼仪和要求(见附件3)
(四)贵州师范学院升国旗仪式学生行为规范(见附件4)
二、教育时间
4月22日-4月28日
三、教育形式
(一)各学院结合本学院学生实际,或以主题班会、或以党团主题活动等形式开展。
(二)4月28日是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14周年纪念日,校国旗班组织一次宣传横幅签名活动,同时喷绘、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、国歌奏唱礼仪和要求等宣传资料,请各学院号召学生积极参与。
四、相关要求
(一)请各学院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、国歌奏唱礼仪和要求等知识,拟定本学院国歌奏唱、升国旗的礼仪教育、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方案,并认真组织实施。
(二)4月30日前,各学院将总结材料电子版发邓廷云内网邮箱,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交至国防与军事教育科。
贵州师范学院人民武装部
2015年4月20日
附件:1.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
2.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
3.国歌奏唱礼仪和要求
4.贵州师范学院升国旗仪式学生行为规范